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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宝典中的内容,定期在本新悦房产服务公司总部公示,并同时刊登于“惠州速递”报刊中的“惠州楼市”,让更广大客户、群众了解“房产”——新悦房产竭诚为您服务; 以下内容详情可咨询新悦房产服务公司总部。
按揭房可抵押贷款么?
——详情请咨询新悦房产服务公司
若房屋已在银行作了按揭,抵押在银行的不管是已在市房产管理局作了确权登记的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即使购房合同或是房产证不在自己手上,实际也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可以对房屋自由处分。若当初抵押登记的是购房合同,则在办妥房产证后,发展商仍需将房产证送往银行存放。
(一)若已抵押在银行的房屋尚欠银行款项未还清,不能对房屋进行再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与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存续期间,必须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定期向银行清偿贷款,履行还贷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在清偿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前,该房屋作为贷款担保,已抵押给银行,即使房产证已办出,也不能将抵押物擅自转让、再次抵押给第三人。
(二)将已按揭的房屋再贷款
如果想将房屋再抵押,首先要清偿银行的贷款,取得对房屋完整的所有权,才能进行再抵押,并按法律规定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他项权证,请留意下期内容,或是浏览“新悦房产服务网”。
刊登于2003-12-30《惠州速递》的“惠州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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