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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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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按揭购买的楼房,中途因各种原因无能力偿还每月的还款,如何处理房屋最为有利呢?
首先,分析一下还不了贷款的法律后果。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如果您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偿还贷款的话,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行使追索权,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这种结果的不利之处在于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也就可能所剩无几了。
第二,如果您的房屋已经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在您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偿还贷款的话,贷款银行依据《借款合同》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其结果除前面所说的经济损失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随着个人信用制度的逐步建立,您下次再想到银行贷款买房的话,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甚至遭到拒绝。如果各大商业银行将来实现联网的话,这条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将会给您以后的经济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目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经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所以您一定要充分重视自己在银行的个人信用。处理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买主,然后还清银行贷款,再办理过户,但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为,按照《担保法》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所以买主在将全部房价款交给您先还银行贷款,如果业主在还清贷款后不配合买主办理过户,买主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实践中通过这种方式来交易成功的不多。从目前的政策来说,最为可行的方式就是通过银行转按揭,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降低业主的经济损失,也可以避免买主的风险,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基本都可以办理这项业务。
所谓转按揭是指贷款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将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担保的住房出售时,银行用信贷资金向购买该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通过转按揭,由买主和贷款银行建立新的借贷关系,避免了一次性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偿还贷款的风险,如果买主不愿意贷款的话,可以在办理完转按揭后还清全部银行贷款,这样做虽然麻烦一些,但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同时也可避免开发商或银行因收回或拍卖而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尤其对业主来说,最有利的就是可以保持良好的个人银行信用。办理转按揭的方法和申请一般按揭的手续基本相同,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办理前,先要请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再申请办理。
还不了贷款怎么办:刊登于2003年8月14日的《惠州速递》中的“惠州楼市”
转按揭:刊登于2003年8月21日的《惠州速递》中的“惠州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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